10月20日,在江苏南京一小区6栋房子在2019年交付,2020年6月份起,陆续有业主发现房子屋内墙壁出现爆点,一面墙最多几十处,且外墙存在开裂掉皮。
在一幕发生在南京翠屏城小区4期,有六栋房子已在2019年完成交付,现在有业主反映内外墙存在大面积开裂、炸开的情况现象发生。
小区业主:“屋里面的内外墙都是一样的问题,都全部被炸开了许多小口,材料也会随之脱落。这6栋共是1400住户,全部发生了同样的问题,而且还是同一施工方,我们在今年6月就发现了此类问题。”
业主还表示,出现爆点的原因跟装修无关,因自己的其他房型的房子也是全部被炸开了。
而施工方认为,业主的说法是夸大其词了,六栋总户900多,但是实际上登记表上才300户。而且已经解决了几十户的这种问题。如果业主是无限制要求的话,那么协商结果将不会达到统一。
施工方表示目前已经在与业主努力调解处理中,如果还有必要进行维修,自己也会去维修。
业主说道。开盘的时候倒挂比较厉害,将近倒挂了4000,所以当时买房的人还是很多的,很多业主又是投资客,不经常住这里,所以也就关心不到这个房子。
还有业主表示,现在反映这个墙面出现爆点问题的业主有300多户,但是在前期自己也有和开发商协商过的。开发商说要重新还原重新装修。
业主认为还原是可以的,但是要给自己一个保证,比如在两年内保证不可能会出现类似问题,但是遭到了开发商的拒绝。
开发商表示,可以给业主们30块钱一个平方,让他们自己找维修工去修。但是同样遭到了业主的否认,业主觉得这是不可能的,30块钱一个平方啥也干不了,光装修费都花了10几万20几万。
因为外墙脱落的问题,差点出了人命。曾有位业主下班回家时,被脱落大块墙皮砸中头部,幸好那位业主戴有头盔,如果是没有戴头盔,后果不敢想象。
业主们说,现在他们的诉求已不再是个人利益了,要求整个外墙全部铲除然后重新施工,但是目前暂未和开放商协商好。
为了查相,开放商找来了专家上门查看,发现墙内有一种钢砂的物质。对此,项目经理说出了看法。
“这种情况也是时有发生的,我们判断是在混凝土结构里面,有很大的可能性是混进了钢砂,钢砂里含有有氧化钙、氧化镁的害成分,这种物质在遇到水分时便会膨胀。”
经理认为,由于梅雨季节空气湿度较大的原因,导致混凝土内的钢砂胀大炸裂,导致墙壁出现了爆点的现象。
对此行为,项目经理也不确定是不是人为掺进钢砂的,也有很大的可能是因为车辆在运输材料时,很有可能有些混杂,但是这种非人为性的混杂,所出现的爆点范围应是很小的。
从现场的照片能够正常的看到,事故与房屋的设计结构无关,由于墙的表明上进行了粉刷,导致粉刷层出现了“爆灰”的情况,只要是爆过的地方就不会进行二次爆炸,所以找人一个个修复好即可。
网友们从各种角度思考出发,开启了热烈的探讨。“这个开放商和施工方都有责任吧,不仅要复原还要赔偿。”“好家伙,这才一年吧,就出现这样的问题了。”“业主当然要维权啊,看小区还挺高档的,怎么会这样?”
房屋质量上的问题很多,有的是漏水起皮等小问题,有的是沉降等结构性的大问题。哪些质量上的问题可要求退房赔款,哪些可通过维修解决?问题不同,维权的方式也不同。我们购房者要保护好自己的利益,就一定要了解正确的维权方式。
今年9月,刘小姐终于把新买的房子装修好。可入住后的第一个星期,她就发现该幢楼内1楼变电站发生的噪音,使全家夜间无法入睡,刘小姐觉得噪音严重影响居住及身心健康,先后与开发商、物业、消协沟通,虽经调解但无结果。于是她委托区环境监测站来测试,测定结果为噪音确已超标。遂起诉,要求终止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由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赔偿利息损失。法院认为,开发商有义务应保证其所交付的房屋符合住宅用途,可供他人正常居住使用。现因大楼内建有变电站致房屋噪音超标,且难以改善,不符合居住使用条件,故支持刘小姐退房。
王先生在开发商交房时长了一个心眼,请房屋的品质检测站的朋友一起去验房。验房时发现,房屋为砖混结构,但购房当初约定的为“所售商品房为钢混结构”。王先生发现房子由约定的钢混结构变为砖混结构,感觉自己花了冤枉钱,要求开发商予以赔偿。法院认为,房子的主要部分结构发生变化,王先生可以要求开发商经济赔偿,也可以选择退房。
1、若业主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确属整体的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若业主所购房子的主要部分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上的问题极度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则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能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相应的损失。“极度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子出现严重质量上的问题,且该质量上的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没办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
3、若业主所购房屋虽存在质量上的问题,但尚未达到“极度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轻微违约,未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所以业主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只能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能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别的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发生质量上的问题后,业主应初步分析质量瑕疵的程度,是否是房子的主要部分质量不合格,或者极度影响正常居住,以便采取对应的对策。以上两例房屋的品质纠纷中,购房者采取了正确的方式,维权比较顺利。但若不采用正确的方法,购房者即使有委屈也难以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