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守底行动,充分的发挥负面典型案例警示作用,进一步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筑牢安全底线,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部分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请各地以案为鉴、以案为戒。
⠂4月26日,双牌县住建局日常巡查时发现双牌县***生鲜超市未办理消防验收备案程序擅自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双牌县住建局于2023年12月份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直至目前依然未进行整改,未向双牌县住建局申请消防验备案。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应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建筑设计企业未依照本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2024年5月,祁阳市住建局对祁阳市**中学新建配套消防水池及泵房建设项目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存在如下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祁阳县**中学未取得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该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十三条、《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七十三条、《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应当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合同工程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罚款。